亚洲av日韩av激情亚洲_一本一道av无码中文字幕麻豆_普通话JIZZYOU中国少妇_无码少妇一区二区浪潮免费

首頁 > 新聞動態 > 冷鏈企業參與標準制定最高獎勵100萬!附各省財政補貼大全

新聞動態

冷鏈企業參與標準制定最高獎勵100萬!附各省財政補貼大全
2023-06-25 16:08:43
 

標準是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重要基礎,通過標準化工作能夠提升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降低生產成本,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近年來,很多企業意識到參與標準制定的戰略意義以及標準對企業形象提升的重要性。大家形成了共識:一流的企業做標準,二流的企業做品牌,三流的企業做產品。

標準有助于企業規避競爭,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企業,提高競爭門檻,提升企業在整個行業的知名度。企業參與標準制定有助于提升公眾的認可度,因公眾大多認為標準只有政府部門、行業龍頭企業才能制定,通過標準有助于公眾從政府公信力、權威性角度提升對企業的認同感,也有助于提升企業在行業內的話語權。

國家標準分類介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定義:標準,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按照標準的適用范圍,我國的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其中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

 

一、國家標準

 

國家標準,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是指由國家標準化主管機構批準發布,對我國經濟技術發展有重大意義,必須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標準。

 

國家標準是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協調項目分工,組織制定(含修訂),統一審批、編號、發布。可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兩種。強制性標準為必須執行,以GB為開頭,是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推薦性標準為推薦執行,以GB/T開頭,是對滿足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準配套、對各有關行業起引領作用等需要的技術要求;為適應某些領域標準快速發展和快速變化的需要,于1998年規定在四級標準之外,增加一種“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作為對國安標準的補充,以GB/Z為開頭。

 

二、行業標準

 

行業標準:是指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準。行業標準是對國家標準的補充,是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不得與國家標準相抵觸,國家標準公布實施后,相應的行業標準即行廢止。目前,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已批準發布了67個行業的標準代號。比如,農業行業標準以NY開頭,林業行業標準以LY開頭。

 

三、地方標準

 

地方標準,是指由地方(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主管機構或專業主管部門批準、發布,在某一地區范圍內統一的標準。是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要求,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的代號為“DB”,加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行政區劃代碼,如江蘇省的代碼為“32”,則江蘇省推薦性地方標準編號為DB 32/T。

 

四、企業標準

 

企業標準,是在企業范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是企業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

國家鼓勵企業自行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產品標準其要求不得低于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企業標準由企業制定,由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領導批準、發布;發布后要向政府部門備案;企業標準一般以"Q"標準的開頭。

五、團體標準

 

團體標準,是指由團體按照團體確立的標準制定程序自主制定發布,由社會自愿采用的標準。社會團體可在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情況下,制定團體標準,快速響應創新和市場對標準的需求,補充現有標準空白。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制定嚴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引領產業和企業的發展,提升產品和服務的市場競爭力。團體標準編號依次由團體標準代號(T)、社會團體代號、團體標準順序號和年代號組成。團體標準編號中的社會團體代號應合法且唯一,不應與現有標準代號相重復,且不應與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上已有的社會團體代號相重復。

 

 

各省份企業參與國標、團標制定及修訂獎勵政策

 

近年來,隨著國家各項標準化政策措施的出臺,各項標準化發展成效逐步顯現,在促進技術創新,推動產品創新發展,提升產品服務質量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以下整理了全國部分省市出臺的針對企業參與標準制定和修訂的相關財政補貼政策,內容僅供參考,具體獎勵政策以各地方政府最新發布為準。

 

北京市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定的單位可獲得≤20萬元(修訂≤10萬元)的補助;

標準制修訂補助資金申請由標準編制排名前三的起草單位之一提出,補助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由申請單位與其他起草單位自行協商確定,系列標準按照一個標準給予補助。

上海市

《關于發布<上海市標準化推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100萬元的補助資金;

天津市

《市市場監管委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標準化資助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 (試行)的通知》規定,

①對主導制定或修訂國際標準(含團體標準轉化為國際標準)的單位,每項標準分別給予20萬元、18萬元資助;對參與制定或修訂國際標準的,每項標準分別按照主導制定資助額的50%、30%給予資助。

②對主導制定國家標準(含團體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區域標準的單位,每項標準分別給予8萬元、4萬元、3萬元資助;對主導修訂上述相應標準的,每項標準按照標準制定資助額的50%給予資助。

浙江省

溫州市:《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規定,“浙江制造”標準立項,牽頭完成標準制訂的企業,可獲最高30萬元補助資金;

金華市:《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金華市全面推進標準化戰略行動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浙江制造”標準立項,牽頭完成標準制訂的企業,可獲最高20萬元補助資金;參與“浙江制造”標準制修訂的企業,可獲最高10萬元補助資金;

寧波市:《市質監局等關于印發<寧波市服務業標準化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20萬元補助資金;主導標準修訂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安徽省

安徽省:《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對主導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每個標準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單個企業標準獎補總額最高可達150萬元。

合肥市:《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標準化工作的意見》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標準被政府采信并且排名第一),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淮南市:《關于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阜陽市:《關于申請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獎勵的公告》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標準“前言”中排名前三),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福建省

福建省:《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

①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國際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資金補助;

②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國家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資金補助;

③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行業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8萬元的資金補助;

④主導制定、修訂一項福建省地方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5萬元的資金補助。

福州市:《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的意見》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修訂單位,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

莆田市:《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的實施意見》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起草單位中排名第1),可獲15萬元補助資金;起草單位中排名第2的制修訂單位,可獲得10萬元補助資金;

廣東省

廣東省:《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細則的通知》規定,

①主導制定(修訂)一項地方標準或有較大影響的聯盟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②主導制定(修訂)一項行業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2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③主導制定(修訂)一項國家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

④每主導制定(修訂)一項國際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20萬元。

廣東省部分市區獎勵政策

深圳市:《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資助獎勵操作規程>的通知》規定,由社會團體或產業聯盟發布的深圳市團體標準,在深圳市標準信息平臺上提交有關信息且得到一年以上有效實施,并通過專家評審。發布團體標準的單位可獲得≤10萬元的補助資金;

珠海市:《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國內聯盟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8萬元的補助資金;標準文本“前言”中排序第一或第二的起草單位視為主導制定標準的單位;

東莞市:《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3萬元補助資金;

佛山市:《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標準化戰略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訂單位,可獲得≤10萬元補助資金;

清遠市:《關于印發<清遠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修訂單位,可獲得≤5萬元補助資金;

江門市:《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江門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2021版)》規定,每主導制定(標準文本“前言”中排首位的起草單位)一項地方標準或團體標準(聯盟標準)的,可獲得≤5萬元補助資金;主導或協助標準修訂的,按同類標準的制定資助額度的60%予以資助;

河源市:《關于印發<河源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修訂單位,可獲得≤3萬元補助資金;

惠州市:《惠州市財政局關于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修訂單位(如首位為非廣東省單位,則排序第二的單位),可獲得≤10萬元補助資金;

陽江市:《陽江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主導國內聯盟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5萬元的補助資金;標準文本“前言”中排序第一或第二的起草單位視為主導制定標準的單位;

云浮市:《關于印發<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修訂單位,可獲得≤2萬元補助資金;

肇慶市:《關于印發<肇慶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5萬元補助資金;制定團體標準的單位,可獲得≤1萬元補助資金;

中山市:《中山市質監局關于印發中山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規定,每承擔組織制定一項產業集群聯盟標準,本市實施單位不少于10家或產業覆蓋面不低于50%,給予≤10萬元的資助;每主導組織制定一項全國性團體標準,給予≤10萬元的資助,每主導組織制定一項省級團體標準,給予≤5萬元的資助;

茂名市:《茂名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茂名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5萬元補助資金;

汕頭市:《汕頭市財政局汕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5萬元補助資金;

韶關市:《韶關市科學技術局韶關市財政局韶關市自然資源局韶關市農業農村局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韶關市金融工作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指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參與制定團體標準的單位,可獲得3萬元補助資金;

山東省

山東省:《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開展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①對主導制定的國際標準和小麥、玉米、蔬菜等優勢農業領域的重點國家標準,以及鄉村振興、海洋強省、新舊動能轉換領域具有重大創新引領作用的國家標準每項給予一次性資助資金50萬元,

②對主導制定的其他領域的重點國家標準每項給予一次性資助資金20萬元。

 山東省部分市區獎勵政策

濟南《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規定,對當年牽頭制定并獲批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60萬元、40萬元扶持;對當年承擔國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分技術委員會建設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40萬元、20萬元扶持。

青島市:《關于印發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①主導、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地方標準、團體標準(聯盟標準)制定的,分別給予不高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資助獎勵;主持國際、國家、行業、山東省地方標準修訂的,按照不高于主持同類標準制定資助獎勵標準的50%執行。②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地方標準制定、修訂以及參與山東省制造業團體標準建設試點項目涉及的團體標準制定、修訂的,按照參與的程度確定資助獎勵額度,分別為主持同類標準制定、修訂資助獎勵標準的10-30%。

濰坊市:《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濰坊市標準創新應用獎勵辦法的通知》規定,①標準創新獎一等獎1個,獎勵100萬元;二等獎3個,分別獎勵20萬元;三等獎10個,分別獎勵10萬元。申報項目達不到評審標準時,獎項可空缺。②標準應用獎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等獎獎勵100萬元,二等獎獎勵50萬元,三等獎獎勵30萬元;考核評估合格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被確定為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項目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煙臺市:《煙臺市標準化工作資助辦法》規定,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和市地方標準制修訂的,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10 萬、5 萬元;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修訂的,按照參與標準制修訂程度確定資助額度,不超過主持制修訂同級標準資助額度的 50%。

威海市:《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威海市實施標準化戰略獎勵辦法>的決定》,①對主持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不高于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②對主持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單位,按照主持制定同類標準獎勵額度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③對參與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單位,按照主持制定同類標準獎勵額度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④對參與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單位,按照主持修訂同類標準獎勵額度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臨沂市:《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標準化創新激勵辦法的通知》規定,①特等獎,獎勵 50 萬元:主持國際標準制定。新承擔國際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②一等獎,獎勵 30 萬元:主持國家標準制定或國際標準修訂。新承擔國家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國際標準分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③二等獎,獎勵 20 萬元:主持行業標準制定或國家標準修訂。新承擔國家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秘書處工作。④三等獎,獎勵 10 萬元:主持地方標準制定、企業聯盟標準制定或行業標準修訂。新承擔省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完成國家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⑤優秀獎,獎勵 5 萬元:主持地方標準修訂。新承擔省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秘書處工作。完成省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⑥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的,按照主持同類項目下調兩個獎勵等次,最低為優秀獎。獎勵資金按照主持同類項目額度的 30%-50%執行。⑦參與標準制定或修訂的單位是指在標準文本中載明的前五名的標準起草單位。多個單位共同完成的標準項目,由各參與單位分別申報,排序最前的單位按以上規定的等次獎勵,排序靠后的單位按降低一個等次獎勵,最低不低于 5 萬元。

日照市:關于印發《日照市品牌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主持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最高給予30萬、20萬、10萬、10萬元獎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單位,按照主持制修訂的50%給予獎勵。

東營市:《關于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意見》對主持和主要參與制定并形成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制定多項標準的,每年度按照最高標準獎勵一項。

聊城市:《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聊城市質量標準品牌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對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 地方標準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50萬元、8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主持修訂標準的,按照主持制定同類標準獎勵數額的50%給予獎勵;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的,按照主持同類標準制定、修訂獎勵數額的20給予獎勵。對承擔山東省團體標準建設試點項目涉及的團體標準制定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棗莊市:《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棗莊市實施標準化戰略獎勵辦法的通知》規定,主持制定國際、國家、行業、省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單位,獎勵額度分別不高于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10萬元;參與制定國際、國家準、行業準、省地方標準、山東省制造業團體標準建設試點項目涉及的團體標準制定的單位,按照主持制定同類標準獎勵額度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主持或參與修訂國際、國家、行業、省地方標準的單位,分別按照主持制定同類標準獎勵額度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

淄博市:《淄博市標準化資源激勵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主持、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的不高于60萬元、30萬元;主持、參與國際標準修訂不高于30萬元、10萬元;主持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的不高于40萬元、20萬元;主持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省團體標準建設試點項目的不高于10萬元。

濟寧市:《濟寧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①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由各級財政獎勵50萬、30萬、20萬、10萬;②承擔國際標準化專項技術委員會分委會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分別一次性資助50萬,30萬,20萬。

泰安市:《關于申報2017年度標準化獎勵項目的通知》;①成為國際標準化組織成員單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資助獎勵50萬元。②主持國際標準制定的企業,資助獎勵不高于100萬元。③主持國家標準制定的企業,資助獎勵不高于30萬元。④主持行業標準制定的企業,資助獎勵不高于20萬元。⑤主持地方標準制定的企業,資助獎勵不高于10萬元。⑥主持上述標準修訂的企業,按照主持同類標準制定資助獎勵額度的50%給予資助獎勵。⑦參與上述標準制定、修訂的企業,按照參與的程度確定資助獎勵額度,分別為主持同類標準制定和主持同類標準修訂資助獎勵額度的10%-30%。

濱州市:《濱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標準化建設的意見》規定,①對主持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省地方標準的單位,依據發布的正式標準文本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費用補貼;②對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省地方標準的單位,按參與程度給予費用補貼,補貼數額為主持制修訂相應標準等70%和50%。

江蘇省

江蘇省:《江蘇省質量強省獎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20﹞21 號)及相關規定;

①主導制定國際標準、主導修訂(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主導制修訂國家標準的,每個企業(組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②制定發布江蘇省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的,分別按不超過30萬元和不超過 2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無錫市:《無錫市技術標準資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團體(發布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主導標準修訂的團體(發布單位),可獲≤6萬元補助資金;

常州市:《常州市新北區黨政辦公室關于印發常州市新北區實施標準化戰略獎勵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參與標準制定的單位,可獲得1萬元補助資金;主導標準修訂的單位,可獲2.5萬元補助資金;參與標準修訂的單位,可獲得0.5萬元補助資金;

南通市:《市政府關于促進市區工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淮安市:《關于印發<淮安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

宿遷市:《關于進一步加快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的意見》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在標準發布并有效實施1年以上后,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河北省

河北省:《關于印發河北省標準化資助辦法的通知》規定,主持國際標準制修訂的資助經費30萬元;主持國家標準制修訂的資助經費20萬元;主持行業標準制修訂的資助經費10萬元。

石家莊市:《石家莊市標準化資助辦法》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唐山市:《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唐山市促進標準化工作資助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3萬元補助資金;

滄州市:《滄州市標準化資助辦法》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廊坊市:《廊坊市標準化資助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山西省

山西省:《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標準化獎勵辦法(試行)》規定,

①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僅限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主導起草單位,分別給予1000萬元、100萬元、8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②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參與起草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川省

四川省:四川省主導制定國際標準補助提至每項50萬元;

①對主導制定國際標準的單位,一次性補助金額由10萬元/項提高到50萬元/項;

②對主導制定國家標準的單位,一次性補助金額由4萬元/項提高到30萬元/項;

③對主導制定行業標準的單位,一次性補助金額由3萬元/項提高到15萬元/項;同一單位、同一年申報多個國家、行業標準(不含國際標準)制定項目經費補助的,補助總額不超過80萬元。

自貢市:《自貢市標準化工作獎勵暫行辦法(修訂)》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3萬元補助資金;

宜賓市:《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綠色宜賓標準化建設考核激勵辦法的通知》規定,對主導制定國家行業、省行業和市行業團體標準,并按程序發布實施的,每個標準由市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8萬元、4萬元、2萬元的資助。

德陽市: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陽市貫徹落實<四川省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重慶市

《重慶市民政范圍地方標準制定資助和獎勵辦法》規定,市民政局對獲批準立項并列入《重慶市地方標準制定項目年度計劃》的項目,給予標準主要起草單位2萬元資助,主要用于標準起草、征求意見、人員培訓等實施獎勵。標準獲批準發布后,給予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每個標準3萬元的獎勵。

湖北省

湖北省:《省質監局關于2018年標準研制經費資助的通知》規定,

①國際標準項目不限數量,每項資助30萬元;

②國家標準資助項目不超過10個,每項資助20萬元;

③行業標準資助項目不超過15個,每項資助10萬元;

④團體標準資助項目不超過5個,每項資助5萬元。

咸寧市:《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標準化項目獎勵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研制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湖南省

湖南省:《湖南省標準化項目管理辦法》,標準化項目經費的管理按照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對專項資金管理相關辦法的規定執行。一般項目、重點項目的標準化補助經費為一次性撥付。重大專項、試點和示范項目標準化補助經費實行一次預算,分年度撥付,其最后一個年度的標準化補助經費,在項目驗收評估后撥付。

長沙市:《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長沙市2019年度標準創新獎勵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標準“前言”中提及的主要起草單位中排名第一),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株洲市:《株洲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企業產品標準(含團體標準)由專利轉換而成并已進行自我聲明公開的,每個企業產品標準給予最高5萬元的扶持,單個企業總扶持額度最高10萬元。

江西省

江西省:《江西省標準化條例》,建立標準創新獎勵制度。對在標準化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新余市:《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考評的意見》規定,參與標準制訂的單位,第一起草者,可獲3萬元補助資金;非第一起草者,可獲得0.6萬元補助資金;

河南省

河南省:《河南省標準化管理辦法》,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標準創新獎勵制度,對在標準化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創造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標準創新成果,納入科學技術獎勵范圍

鄭州市:《鄭州市質量提升若干政策實施細則》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如標準被政府采信或10家以上企業采用,即可獲40萬元補助資金;

云南省

云南省:《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云南省標準化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

①國際標準,每主導制定一項,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參與制定的,補助額度不超過40萬元;每主導修訂一項,補助額度不超過40萬元,參與修訂的,補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

②國家標準,每主導制定一項國家標準,補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參與制定且標準文本的“前言”中排序在第二位的補助額度不超過20萬元,第三位及以后的,補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每主導修訂一項國家標準,補助額度不超過20萬元,參與修訂的,補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③重要行業標準,每主導制定一項,補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每主導修訂一項,補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④地方標準重要地方標準,每主導制定一項,補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每主導修訂一項,補助額度不超過2萬元;特別重要的地方標準,每主導制定一項,補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每主導修訂一項,補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如項目周期超過1年的,采取過程補助的方式,補助年度不超過3年。

⑤團體標準,待國家有關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等規定出臺后,酌情給予補助。

海南省

海南省:《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海南省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大力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標準化行動。建立重點科研項目與標準化工作聯動機制,將標準作為科技計劃的重要產出,強化標準核心技術指標研究,及時將先進適用科技創新成果融入標準,提升標準水平;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評價和服務,將科技成果轉化的標準納入科技獎勵評定范圍,對符合條件的重要技術標準給予獎勵。

陜西省

陜西省:陜西出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實施意見規定,配套政策方面,各地各部門盡快出臺相關配套措施,通過財稅、金融、科技、產業、人才等政策支持標準化工作。設立陜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對實施效益顯著、具有重大貢獻的標準化項目給予獎勵。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黑龍江省鼓勵民營企業和“老字號”企業加強標準體系建設補助資金政策實施細則》,對民營企業和“老字號”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并起主導作用的,給予國際標準50萬元、國家標準20萬元、行業標準10萬元、地方標準5萬元的補助。

吉林省

吉林省:《吉林省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①主導國際標準制修訂每項不超過50萬元;主導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每項不超過20萬元;②主導地方標準制修訂每項不超過10萬元;主導團體或聯盟標準制修訂每項不超過10萬元;③企業產品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每項不超過5萬元。

遼寧省

遼寧省:《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的意見》,制定標準化獎勵政策。設立“遼寧省標準創新貢獻獎”,對具有重大創新或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企業標準項目予以表彰。

廣西

廣西:《廣西重要技術標準評選管理辦法》規定,獲選為廣西重要技術標準的標準項目,獎勵金額分別為:國際標準30萬元、國家標準20萬元、行業標準15萬元、地方標準10萬元、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5萬元。

北海市:《北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海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3萬元補助資金;

貴州省

貴州省:《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關于申報2020年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的通知》,根據2020年標準化專項經費的預算及執行情況,及有關文件規定,本年度擬補助國家標準制定項目總數不超過3項,每個項目20萬元(項目方向:大數據1個,其他2個);補助地方標準制定項目總數不超過16項,每個項目5萬元(項目方向:工業3個,農業6個,服務業4個,大數據3個)。

甘肅省

甘肅省:《甘肅省標準化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創造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標準創新成果以及在標準化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根據本單位實際,將參與標準制定、修訂

上一篇   [返回首頁] [打印] [返回上頁]   下一篇

我要評論

  • *姓名:

  • *郵箱:

  • *內容:

  • *等級:

品牌專區

聯系我們

  • 聯系人:

    葉經理
  • 電話:

    0535-5659918-801
  • 手機:13275359196
  • QQ:2533029594
  • QQ:645850816
  • 傳真:

    0535-5659918-805
  • 郵箱:

    ytcyck@163.com

手機網站